2009-04-04 (002257):立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通..
2009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关于撤销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证监许可【2009】278号),决定撤销2008年5月6日做出的关于立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并注销证监许可【2008】655号文件。
根据《证券法》第2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返还投资者本金及利息等具体事宜,公司将于2009年4月7日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