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1、发行人设立情况
兴化股份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省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陕政函(1997)168号)批准,由陕西省兴平化肥厂作为主发起人(经陕西省经贸委陕经贸企[1997]443号文批准,1997年8月陕西省兴平化肥厂整体改组为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化集团"),联合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中物三峡物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十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1997年8月29日召开创立大会,并于同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0001005451。
2、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主发起人陕西省兴平化肥厂以其所属合成车间、硝酸车间、硝酸铵车间、特气分厂及相关生产经营管理处、室占用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经陕西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经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陕国评估[1997]046号文确认,陕西省兴平化肥厂投入本公司上述经营性资产总额135,804,107.06元,负债总额69,246,855.56元,净资产为66,557,251.50元。根据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核实陕西省兴平化肥厂对陕西省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出资的批复》(陕国企[1997]048号),陕西省兴平化肥厂作为国家出资的持股单位,上述净资产中的6,600万元按1:1比例折股,共计折合6,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股本总额的55%,未折价入股净资产557,251.50元暂作为股份公司对陕西省兴平化肥厂的负债(公司于2001年12月25日归还该部分负债)。
其余十七家发起人以现金共计5,400万元出资,按100%的折股比例折为5,400万股,占总股本的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