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本公司是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三家企业共同发起,采用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为:经交通部授权经营的哈大高速公路的经营性资产、长平高速公路的经营性资产及哈松公司51%的权益。经财政部确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哈大路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和在哈松公司 41.5242%权益进入股份公司,其净资产评估值为56,323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36,610万股, 占总股本的30.18%;
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在长平路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进入股份公司,其净资产评估值为46,657万元,经评估后投入本公司。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30, 327万股,占总股本的25%;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以其在哈大路、长平路的投资形成的资产和在哈松公司9.4758%的权益进入股份公司,其净资产评估值为37,512万元, 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24,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09%。
经中国证券监督会批准,1999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成功发行了2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了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21,3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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