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于2000年2月25日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将其附属公司的石油石化的主营业务连同有关资产及负债于1999年12月31日投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分开独立经营管理。
2000年2月18日,集团公司将经评估的净资产9,824,908.39万元的70%折为本公司6,880,000万股,全部由集团公司持有,股权性质界定为国家股。
2000年3月23日,集团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暂按本公司成立时的每股净资产值人民币1.43元将其所持有的2,111,198万股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国家开发银行、信达、东方及华融等四家金融机构。
本公司于2000年10月以H股或美国存托股份的形式向全球发售了15102,43.9万股外资股,本公司H股发行价最终定为每股H股1.61港元(其中香港公开发售的H股含联交所每股征费0.02港元),每单位ADS的发行价为20.645美元。上述股份分别于10月18日和19日在香港、纽约和伦敦三地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而集团公司也同时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67804.9万股内资股进行全球发售,转成在上述三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资股。
2000年9月,ExxonMobil Far East Holding Ltd.(埃克森美孚)、Shell Overseas Investment B.V. (壳牌)、BP Amoco p.l.c. (bp)和ABB Asea Brown Bovers Ltd. (ABB)等四家战略投资者以及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基兆业)、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及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和记黄埔)等四家财务投资者分别与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签订了股票配售协议,同意以发行价购买本公司于全球发售的H股,该配售协议已于2000年10月本公司H股发行时执行。
集团公司对国家开发银行、信达、东方及华融等四家金融机构转让股份的价格和转让的股份数作出调整,集团公司实际转让给上述四家金融机构的股份数是1,937,939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8,390,243.9万股.
本公司已于2001年6 月22日以网下簿记建档和7月16日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成功地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80,00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8,670,243.9万股.
主要发起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成立于1983年的部级企业,一直是中国炼油及石化工业的龙头,主要负责开发和管理中国的炼油及石化工业(包括为炼油及石化工业制订行业政策及监管炼油厂的建设及营运)。1998年7月,中国石油石化行业进行重组,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改组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接收了若干上游和下游资产而成为全国性的一体化石油石化公司。集团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炼油及石化生产、石油及石化产品的营销及分销、石油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其生产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49.12亿元,截至200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所示的总资产为5411.59亿元,净资产为1800.41亿元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00年全年共实现净利润59.31亿元(含亏损补贴)。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原企业)的财务报表表明,在改制前于1998年和1999年集团公司连续盈利。
截至2000年底,集团公司共有81家直属单位,其中石油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7家;石化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30家;油品销售存续企业20家;施工、勘察设计企业6家;科研单位6家;经济研究单位1家;教育培训单位2家;专业公司3家;地区性开发公司4家;其他事业单位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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