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本公司是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8月20日"国经贸企改(2002)616号"文批准,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评估的截至200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6年3月23日,公司名称由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保利南方集团、广东华美及单亦和、贺平、王小朝、王旭、韩清涛、张克强、李彬海、宋广菊、张玲、陈凯、罗卫民、杨小虎、官集保、刘平、张万顺、谭艳16名自然人。
经财政部2002年7月2日财企(2002)256号文批复,保利南方集团以其所属的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评估的经营性净资产225,172,142元出资,按1.5:1的折股比例折为150,114,761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广东华美以现金45,577,858元出资,按1.5:1的折股比例,折为30,385,239股,股权性质为法人股;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以现金29,250,000元出资,按1.5:1的折股比例,折为19,500,000股,股权性质为自然人股。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20,000万元。2005年本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4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