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直接从事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集团公司将其直接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性资产连同相应负债经评估作价后投入股份公司,剥离部分归集团公司管理。集团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包括:集团公司所属的北京市第一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北京市第二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北京市第五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北京市第七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北京城建亚泰工程公司、北京市城市建设道桥工程公司、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安装公司、北京市城建锅炉管道安装公司、等九个全资子公司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及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承包部的相关资产;集团公司所拥有的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长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东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公司的部分权益. 以1997年12月31日为基准,集团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44339万元(评估后), 按67.66%的比例折为3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由集团公司持有。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筹)的独家发起人,对下属九家全资子公司和建筑工程承包部的相关资产进行改制重组。
集团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长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东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公司的部分股权,以权益形式折股投入股份公司。四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分别由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改制而成,集团公司分别拥有其60%、60.18%、78.4%、66.5%的股权。此次改制,四个公司进入股份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6%、31%、40%和33.8%,共计4212万元。股份公司分别为上述四个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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