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1999年4月14日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为主发起人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主发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部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经评估确认,净资产79,002.93万元按1.534:1折为51,500万股,其余四家以现金1994.2万元按相同折股比例折价入股。总股本52,8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7号文核准,本公司已成功上网定价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72,800万股,流通股本20,000万股。
主要发起人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酒泉钢铁公司,自1958年成立以来,企业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逐步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集团公司目前已形成拥有采矿、选矿、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以及发电、动力、运输、机修、电修和科研、设计、冶金建筑施工等辅助、服务部门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1996年7月经“甘证发(1996)81号文”批准,企业改组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2年,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大型一档企业,并连续入围全国工业企业500强,是国家重点扶持的51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之一和全省十二家龙头骨干企业集团之一。
酒钢集团公司在“七五”、“八五”期间,先后进行了炼钢、连铸、高速线材、2号高炉、1号高炉配套及矿山技术改造等六大主体工程和其它小型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经过“九五”期间高炉配套工程和中板工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目前已具备年产铁矿石500万吨、石灰石100万吨,生铁180万吨、钢200万吨、钢材15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固定资产原值88.7亿元,净值68.5亿元,资产总额116.4亿元。1999年,集团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216,445万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销售收入314,000万元,利税40,836万元,多年来是甘肃省省属企业第一利税大户。
酒钢集团公司拥有铁矿两座,石灰石矿一座,白云石矿一座,除少量富铁矿石以外,主要原料都已实现自给。集团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其下属烧结厂拥有130平方米烧结机3台,年生产能力328万吨,其中3号烧结机引进先进工艺,生产的酸性球团烧结矿,属我国首家试验成功。轧钢系统2800mm中板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0万吨,中板轧机系统采用了90年代先进工艺技术设备,从英、法、意等12个国家引进了电控设备,属国内外领先水平,快冷系统是世界第四套,中国第一套。
集团公司目前的产品品种主要有钢丝、钢丝绳、螺纹钢、中厚板材(包括20g锅炉板、Q345B低合金结构板、16MnR压力容器板、B级船板、X60管线板、45#结构钢等板材)、小型材以及化工产品、耐火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等百余个,全部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等级品率”100%,“双标率”常年保持在85%以上,先后有18种产品获省、部优质产品称号,9种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800多家用户,部分产品还远销韩、日、美等国家。
在全国冶金行业中,酒钢集团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呈现稳健上升的势头,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如下:
2000年1-8月 1999年 1998年
铁产量 第16位 第16位 第18位
钢产量 第15位 第16位 第20位
钢材产量 第16位 第22位 第30位
总资产 第16位 第14位 第17位
销售收入 第20位 第26位 第26位
利润总额 第16位 第14位 第1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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