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由洪都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宜春第一机械厂、江西爱民机械厂和江西第二机床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洪都集团公司以其所属的设计、研制和生产喷气教练机、农林多用途飞机、海燕螺旋桨飞机和转包生产零部件的经评估确认后的相关经营性净资产11,791.76万元投入本公司,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以现金投入286万元,宜春第一机械厂以现金投入130万元,江西爱民机械厂和江西第二机床厂分别以现金投入50万元。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净资产共计12,307.76万元 ,按65%的比例折为8,000万股,其中,洪都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7,664.6万股,占总股本的95.80%;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持有社会法人股185.9万股,占总股本的2.32%;宜春第一机械厂持有国有法人股84.5万股,占总股本的1.06%;江西爱民机械厂和江西第二机床厂分别持有国有法人股32.5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0.41%。
洪都集团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进出口公司大楼,成件测试、飞机设计所、工装设计所、模线样板室、铸造车间、锻造车间、大部件机械加工车间、数控机械加工车间厂房及设备、喷漆车间的整机喷漆厂房及设备、热处理车间的新热处理厂房及设备、钣金车间的液压机厂房及设备、非金属车间的复合材料厂房及设备,各机型的初装、总装设备及其对应资产,模具车间和型架制造等生产辅助车间的厂房及设备。本公司已建立独立、完善的生产经营体系,具备完整的飞机生产工艺流程:飞机设计——原材料、成附件采购——毛坯(铸、锻件等)制造——生产准备(工装、模夹具等)——飞机零件制造加工——飞机部件装配——飞机总装配及调试——飞机试飞、转场——技术支持与服务。
本公司于1999年12月16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本公司已通过证监会委托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并于2000年1月12日被江西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8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11月16日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本次发行后,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公司于2000年11月29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本变更登记,目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00万股。
主要发起人
洪都集团公司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洪都机械厂,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1998年5月经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批准,改组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4,554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航空飞行器、摩托车、仪器仪表、普通机械、金属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等,是中国航空工业系统的大型飞机制造工业企业,是中国最早从事航空产品、摩托车设计研究和制造的企业之一。
洪都集团公司先后设计、研制、改进及改型十几种型号的飞机,生产了近20种飞机,交付使用的飞机达数千架,占我国飞机生产总量的三分之一,是中国生产飞机最多的航空工业企业之一,先后创造新中国多个第一:第一架飞机、第一架农林专用机、第一架喷气基础教练机等,是我国飞机等航空飞行器高科技产品设计和生产的重要基地。截至1999年底,洪都集团公司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部级以上成果奖三百余项。
洪都集团公司现为国家重点联系支持的520家企业之一;从1989年起,连续被列为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之一; 1995年,被列入国有资产管理局首次公布的“中国的脊梁”国有企业500强;1997年起连续被江西省评为中央驻赣五个优强企业之一。现有职工2万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航空金奖获得者2人,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享受政府津贴72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72人,高级工程师818人,工程师2,037人,专业管理人员3,600人。截至1999年12月31日,洪都集团公司拥有总资产251,083.75万元,负债164,269.14万元,净资产86,814.61万元;1999年实现销售收入89,087.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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