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发行人是于2000年6月16日由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而成。其发起人为长和投资、深圳国投、许晓文、陈红、鲁尔兵、倪昭华。
1、1986年,长园化学设立。
198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1986]378号文批准,科技园总公司与长春应化所在深圳共同投资兴办长园化学,注册资金50万元,科技园总公司与长春应化所分别拥有50%的权益。
2、1989年,长园化学第一次增资。
1989年,长园化学原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196万元。其中,长春应化所拥有59%的权益;科技园总公司拥有41%的权益。
3、1993年,长园化学设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未果。
1993年6月,长园化学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改复(1993)61号文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造,1994年3月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67号文批准长园化学改组为深圳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520万股。后因长园化学在其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内未能募足股本,股份公司未能设立。
4、1996年,长园化学吸收深圳长和实业为新股东进行第二次增资,并更名为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
1995年下半年,长园化学拟改制重组,剥离不良资产。为此,长春应化所、科技园总公司及深圳长和实业先后签署了《关于加速深圳长园应用化学有限公司股份制改组或产权重组及若干相关事宜的协议书》、《关于拟剥离资产的处理意见》及《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事宜的协议》等文件。根据上述文件,三方确认长园化学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截止199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1,66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880万元)。对于拟剥离的991.47万元不良资产(其中728万元为应收帐款,其余为长短期投资或资金往来),三方协商确认其中的646万元。以上两项合计2,306万元,作为长园化学原出资人对长园公司的出资,按照其在长园化学的出资比例分配,其中,长春应化所出资1,360.5万元,科技园总公司出资945.5万元,深圳长和实业以在长园化学的2,400万元债权转为对长园公司的出资。
上述增资于1996年3月29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长园化学名称别更为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至此,长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706万元,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长和实业 2,400.00 51.00%
长春应化所 1,360.50 28.92%
科技园总公司 945.50 20.08%
合计 4,706.00 100.00%
5、199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深圳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深中法经-初字第523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粤法经一上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判决:安信公司持有长园化学3.92股权。
1997年11月3日,长春应化所与安信公司签订《确认股权协议书》,确认由安信公司持有长春应化所在长园公司3.92%的股权。该项股权变动于1999年9月17日获得长园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但并未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1999年11月,长春应化所将25%股权转让给长和投资。
1999年11月8日,长春应化所与长和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长园公司全部25%的股权转让给长和投资,双方以长园公司转让前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考虑增长因素,确定转让价格2000万元。1999年12月,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以长院科字(1999)32号文,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局以产字[1999]133号文对该项股权转让做出了批准。
7、2000年1月,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四人受让本公司股权。
2000年1月1日,安信公司与长葆公司签订股权转协议,将其持有的长园公司3.92%的股权转让给长葆公司,转让价格为230万元。由于长葆公司系长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宜作为长园公司的股东。2000年1月3日,长葆公司与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等四个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长葆公司持有长园公司的3.92%股权,计注册资本184.47万元,对应净资产197.90万元(以199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计算)作价230万元分别转让给上述自然人,上述自然人于2000年1月10日和11日以现金缴款方式支付了23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款,转让后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分别持有长园公司2.64%、0.51%、0.51%、0.26%的股权。2000年2月20日,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出具了深信验字(2000)第044号验资报告。
8、2000年1月深圳国投受让本公司股权并单方增资。
经长园公司2000年1月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投[2001]36号文及深投[2001]39号批准,深圳国投以2000万元受让科技园总公司持有的长园公司20.08%的股权,同时,深圳国投又单方增资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长园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金。
2000年2月29日,长园公司就上述第5、6、7、8项所述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长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706万元,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长和投资 3,576.03 62.67%
深圳国投 1,945.50 34.10%
许晓文 124.24 2.18%
陈红 24.00 0.42%
鲁尔兵 24.00 0.42%
倪昭华 12.23 0.21%
合计 5,706.00 100.00%
9、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5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00]45号文批准,长园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长园公司的六家股东长和投资、深圳国投、许晓文、陈红、鲁尔兵及倪昭华作为发起人,长园公司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止2000年2月29日的净资产额74,544,459.05元中的74,540,000元按1:1的比例整体变更为公司的股份,其余4,459.05元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设立后的股本总额为74,540,000股,由长园公司各股东按照其股权比例持有。本公司于2000年6月16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01756 执照号深司字N13215。
1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19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02年11月18日以向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0元。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2日办理了验资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99,540,000股。
本公司历次股本结构变化均履行了法定程序,且未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影响,公司管理层尤其是经理层相对稳定,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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