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2002年12月2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02]156号”文《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和南京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2月30日,股份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5707,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为19,000万股。
本公司发起人包括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和南京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
上述5家发起人中,金陵集团以原南京金陵饭店五星级酒店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以200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江苏天衡出具了“天衡审字(2002)301号”《审计报告》,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02)第174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的上述经营性净资产为23,342.91万元,按1:0.65116130055的比例折为15,20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80%。其他4家发起人股东均以现金出资,合计5,835.73万元,按相同比例折为3,800万股,其中:欣光投资1,9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交通控股1,045万股,占总股本的5.5%;物资公司570万股,占总股本的3%;消防事务所285万股,占总股本的1.5%。江苏天衡为此出具了“天衡验字(2002)85号”《验资报告》。
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9,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1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4,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4.12%。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南京消防技术事务所依据《公司法》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