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2006年8月29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74号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并赴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股)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图(2006)551号文《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赴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由出版集团、广告中心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出版集团投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163号《评估报告》评估,并经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产权(2006)197号文件《关于对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确认的净资产402,914,686.67元,另投入现金13.33元,按照1:1折为本公司普通股402,914,700股;广告中心投入现金8,000,000.00元,按照1:1折为本公司普通股8,000,000股,股份合计410,914,700股。辽宁省国资委以辽国资经营[2006]198号《关于设立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出版集团所持本公司股权的性质为国家股,广告中心所持本公司股权的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发起人出资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岳总验字(2006)第008号《验资报告》审验。2006年8月29日,出版传媒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21000014917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41,091.47万元,总股本为41,091.47万股。
中共中央宣传部于2006年11月23日下发《关于同意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上市地点的函》,新闻出版总署于2006年12月13日下发新出图〔2006〕1305号《关于同意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A股)上市的批复》,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12月5日下发辽政[2006]28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上市有关文件的批复》,同意出版传媒由原批准的赴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变更为在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本公司设立时,出版集团按照资产最优、效益最大、业务完整、有利于经营稳定与持续发展等目标,对其资产、负债及经营性业务进行重组后,投入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