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08-0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1、召 集 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 9: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⑴截止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⑶见证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奖励基金方案》。 其中,第(7)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董事局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及附件,2008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7年年度报告,或登陆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8:30-9: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峰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3、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单位 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委托权限: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