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1 股票简称:S*ST物业 编号:2008—44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刊登公告,本公司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电话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尽快启动“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股权分置改革专业机构情况 由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由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法律顾问。 三、风险提示 《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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