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整改事项情况的说明 2007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自4月开始进行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公司经过认真自查后,认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内部各个具体重要事项的整体管理制度。公司随后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接待和推广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实施细则》,上述制度已经2007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经2007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07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之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报告》;在公众评议阶段,公司通过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方式接受了公众投资者评议,并已于2007年7月16日召开了公司治理网上交流会。2007年9月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下发了深证局公司字【2007】70号文《关于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该意见认为公司重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能按照要求做好公司治理自查及公众评议工作,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相关监管要求。 今后,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