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大水 证券代码:000673 公告编号:2008-12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8年3月4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在会议现场表决,独立董事田旺林以通讯方式表决,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保障和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制订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四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为: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王建辉先生、董事刘刚先生、独立董事郝思文先生组成,王建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石延年先生、独立董事郝思文先生、董事长王建辉先生组成,石延年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郝思文先生,独立董事石延年先生,董事帖立国先生组成,郝思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石延年先生,独立董事郝思文先生,董事刘刚先生组成,郝思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制订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议案》。 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制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