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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股票代码:000823

超声电子: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和正信审字(2008)第7--049号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超声电子于2007年10月2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券发行字[2007]37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2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7.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642.5万元,扣除1,417.15万元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其他费用等)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225.35万元,已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出具 "中和正信验字(2007)第7-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超声电子于2007年12月24日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36,342.50万元(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共计1300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专款,账号分别为803016386008096001和78100188000069116。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后按协议支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费3万元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律师费33万元两笔发行费用,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分别为13,381.12万元和22,925.35万元,合计余额36,306.47万元,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81.12万元,差异原因为:(1)未支付的股权登记费5.25万元、印花税费18.11万元;(2)未划转的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57.79万元;(3)支付的银行手续费0.03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超声电子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求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截至2007年12月31日,高密度互连(HDI)印制电路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已先期投入16,174万元,项目大部分设备已试产;超薄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先期投入9,160万元,项目已试产。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007年度尚未开始使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我们认为,超声电子200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    璐
    
    
    陈    波 
    
    
    
    
    
    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