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和议案变更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紫荆花饭店。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程志光先生。 董事长王凤学因公无法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过半数推举,董事程志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出席15人,代表股份164,14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0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杨金光 164,143,234 100 0 0 0 0 程志光 164,143,234 100 0 0 0 0 韩连富 164,143,234 100 0 0 0 0 唐勤华 164,143,234 100 0 0 0 0 黄其励 164,143,234 100 0 0 0 0 赵燕士 164,143,234 100 0 0 0 0 谢素华 164,143,234 100 0 0 0 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杨金光、程志光、韩连富、唐勤华、黄其励、赵燕士、谢素华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章宏雷 164,143,234 100 0 0 0 0 邱荣生 164,143,234 100 0 0 0 0 梁秀华 164,143,234 100 0 0 0 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章宏雷、邱荣生、梁秀华三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6、《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7、《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公司新建电力项目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新建电力项目82亿元的融资计划,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新建项目的进展,选择适当的时机适时办理融资事宜,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运行和新建项目的建设。 10、《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64,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蒋红毅律师、贾向明律师见证。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