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08-15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23号凯宾斯基饭店附楼5楼蜀竹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刘永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权339,551,0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03,061,222.77元,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024,047.7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9,705,944.11元和其他转入数875,737.40元,减2007年实施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及股票股利31,529,225.00元(2007年7月12日完成分配),实际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9,089,631.54元,资本公积金为970,019,558.84元,其中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148,394,495.57元。 根据公司实际,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为: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630,58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1股派现0.12元(含税)。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630,584,500股为基数,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股。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共计339,551,033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0 %,议案通过。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樊斌、彭丽雅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