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08-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项 目 2008年 2007年 定价政策 交易类别 产品、劳务 序号 关联人 预计总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提供劳务 运输服务 1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1,123.96 4,411.11 25.48% 1,009.49 协议定价 运输服务 2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1,178.24 26.71% 905 协议定价 运输服务 3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823.93 18.68% 428.3 协议定价 运输服务 4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1,284.98 29.13% 1,154.12 协议定价 房屋出租 5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19.8 19.8 100.00% 19.8 协议定价 机器设备租赁 6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19.8 19.8 100.00% 19.8 协议定价 房屋租赁 7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19.8 19.8 100.00% 31.08 协议定价 设备租赁 8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84.18 84.18 100.00% 58.19 协议定价 设备租赁 9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 31.2 31.2 100.00% 48.69 协议定价 场地租赁 10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 278.77 284.92 97.84% 255.46 协议定价 刘五店码头托管经营 11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 6.00 100.00% 6 协议定价 铁路专用线托管 12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8.00 108.00 100.00% 108 成本加成 理货服务(闸口) 13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459.49 680.52 67.52% 458.74 协议定价 理货服务 14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82.00 282.00 100.00% 106.23 协议定价 理货服务(闸口) 15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21.03 680.52 32.48% 226.57 协议定价 合 计 5,941.18 4,835.47 接受劳务 装卸搬运劳务 16 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1,953.37 2,325.45 84.00% 2,001.04 市场交易价 装卸搬运劳务 17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 22.08 275.45 8.02% 17.68 市场交易价 装卸搬运劳务 18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48.62 48.62 100.00% 协议定价 保安费 19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6.64 116.64 100.00% 107.99 协议定价 综合服务 20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2.59 302.59 100.00% 242.9 协议定价 房屋租赁 21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42 68.42 100.00% 63.79 协议定价 房屋租赁 22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4.13 35.98 11.48% 5.16 协议定价 堆场土地租金 23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69.02 1,543.49 69.26% 641.31 协议定价 堆场土地租金 24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303.47 1,543.49 19.66% 303.47 协议定价 堆场土地租金 25 厦门水产集团公司 171.00 775.70 22.04% 171.07 协议定价 工程建设 26 厦门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483.80 519.80 93.07% 436.88 市场交易价 工程建设 27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110.00 110.00 100.00% 474.76 协议定价 设备租金 28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22.44 22.44 100.00% 22.44 协议定价 设备租金 29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30.70 30.70 100.00% 协议定价 拖车租金 30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144.98 144.98 100.00% 144.98 协议定价 资金占用利息 31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6.00 6.00 100.00% 146.24 协议定价 工程代建管理费 32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2.57 52.57 100.00% 协议定价 手续费 33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4.00 4.00 100.00% 协议定价 房屋租赁 34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4.20 35.98 11.67% 4.2 协议定价 电气服务费 35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16.28 16.28 100.00% 协议定价 合 计 4,934.31 4,783.9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87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4)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是:1、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配件、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体及体育用品;2、衣物洗涤、房屋租赁;3、水电及机电设备维修;4、船舶垃圾清运;5、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与劳动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5)厦门港务工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6)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虎屿路1号;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7)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8)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99号一楼;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及管理;2、承担总造价壹佰万元以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3、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家务服务;5、制售中餐、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厦门港联检报关中信管理服务部经营);6、乒乓球、台球;7、招待所(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9)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10)厦门水产集团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5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经营范围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台小额贸易业务;委托食品加工(冷冻水产品、蔬菜、机冰、冷藏);从事市场物业经营管理,出租市场场所(摊位)和设施,为进场经营者提供相关服务(仅限下属市场经营);制售净化贝类。 (11)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二楼S1单元;经营范围为:1、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管理;2、35KV及以下变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3、电气、电信设备及零配件销售;4、局域通信网络设备维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12)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一楼101、103;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13)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黑甜头角三楼;经营范围为:1、土地综合开发;2、承担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3、仓储;4、建筑材料销售;5、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14)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厦门市象屿路88号保税市场大厦11层Q单元;经营范围:空箱堆存、中转等相关服务、物流分拨、保税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工程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水产集团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4、预计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51.44万元;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95.14万元;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1,186.37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1,698.31万元; 厦门港务工程公司:483.80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953.37万元;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105.93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19.23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22.08万元; 厦门水产集团公司:171.00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126.28万元;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2.57万元;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309.97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1、第(1)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平面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第(2)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第(3)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第(4)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第(5)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第(6)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高机供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7、第(7)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8、第(8)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设备供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9、第(9)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供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0、第(10)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出租堆场土地供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1、第(11)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东渡分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 12、第(12)项系东渡分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厦门北站一场至东渡码头港内段第一岔口处的铁路专用线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3、第(13)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4、第(14)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5、第(15)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6、第(16)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东渡分公司和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7、第(1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8、第(1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送箱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9、第(19)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警卫服务所产生的保安费; 20、第(20)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东渡分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1、第(21)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2、第(22)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3、第(23)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向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石湖山堆场土地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4、第(24)项系东渡分公司向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堆场土地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5、第(25)项系东渡分公司向厦门水产集团公司租赁堆场土地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6、第(26)项系厦门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东渡分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7、第(2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8、第(2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为东渡分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9、第(29)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0、第(30)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提供拖车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1、第(31)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因拖轮建造向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32、第(32)项系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象屿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仓库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和物流园区堆场改建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33、第(33)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代理箱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4、第(34)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向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5、第(35)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电气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于2008 年4 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柯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此次董事会表决中,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柯东先生等三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4 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