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章国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朴东国先生、汪丽萍女士、丁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丁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陶久华、胡旺山、张承缨 200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