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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天保基建 股票代码:000965

天保基建:澄清公告


股票代码:000965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08~02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 年5 月8 日,《证券时报》刊登了记者肖柳题为“*ST 天保20.87 亿元注资行为有疑点”的文章,提出在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保基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缘何评估机构对20.87 亿元注入资产仅给予0.19%的增值率,以及重组方案没有披露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于2008 年3 月30 日增资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时天保金海岸剩余土地906,836.20 平方米及附属物(以下简称“实物投资”)的评估增值率。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08 年5 月8 日披露的《天保基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提到“2008 年3 月30 日,天保控股以天保金海岸剩余土地906,836.20 平方米及附属物按照评估价值200,877.91 万元以及现金3,000 万元对滨海开元进行增资。其中,实物投资中的8,000 万元和现金3,000 万元作为实收资本,剩余实物投资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完成增资之后,滨海开元注册资本上升至1.2 亿元”,上述报告书中并未涉及实物投资的评估增值率。
    二、公司收购滨海开元100%股权时,确定的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8 年3 月31日,在该时点滨海开元已经天保控股增资完毕,实物投资已按增资时的评估价值入账。此次评估基准日与前次增资评估基准日(2007 年12 月31 日)仅相距3 个月,故在股权评估时按照评估要求将滨海开元的实物投资进行土地价格指数调整及年期调整后,评估增值率仅为0.19%(详情请查阅《天保基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2008 年3 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以实物投资及现金3000 万元对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实物投资账面价值为17,136.73 万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7 年12 月31 日。经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夏松德”)出具的华夏松德评报字[2008]0014 号评估报告显示,上述实物投资的评估价值为200,877.91 万元,增值率为1072.21%。造成上述实物投资大幅增值的原因为:天保控股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为2001 年,当时土地取得成本较低。随着滨海新区的重新定位和飞速发展,该部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增长较快。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评估报告。
    四、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重申,《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