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08~02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定于2008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67.74%)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临时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临时提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增加到12个,依次为: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审议《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2、关于《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临时议案 以上1~11项为原议案,第12项为临时议案。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时,临时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2元"。 除此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与原通知一致,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特此通知。 附:《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临时议案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临时议案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基建")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拥有的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100%的股权。 天保控股现持有天保基建股份161,705,413股,占总股本的64.74%,为天保基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天保控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天保基建股份的比例将增加,即发行完成后天保控股持有天保基建股份比例将超过天保基建已发行股份的30%,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天保控股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向其发行的新股,天保控股可以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天保控股根据天保基建《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向天保基建董事会提出临时议案,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天保控股免于因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200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