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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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我们作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股份")的独立董事,已知佛塑股份拟向其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为佛塑股份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借款利率水平合理,没有损害佛塑股份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向公司的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丑建忠 谢军 徐勇 2008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