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宜科科技 股票代码:002036 公告编号:2008-016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振华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函,日前该公司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08)甬鄞执字第893号--1091号执行通知书,履行鄞州区人民法院(2008)甬鄞民二初字第772号--955号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1、宁波振华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2,442,010股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属于原告李志琴等199个股东所有;2、被告宁波振华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协助原告李志琴等199个股东办理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于2008年5月10日前履行完毕。 如上述过户完成后,宁波振华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宜科科技权益将发生变化,不再持有宜科科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李志琴等199个股东同意继续履行本公司在宜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承诺:1、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届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该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1月15日;其中石东明等6位分别担任宜科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持续披露相关信息。 详细内容见《宁波振华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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