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9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宏毅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周宏毅、张华、何世忠三人组成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张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Lenz Badkultur GmbH & Co. KG签订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的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周宏毅、欧阳明、颜国基、齐瑞梁、陈宗云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同意于2008年7月21日股份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见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