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于2008年7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独立董事柳春香委托独立董事潘煜双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在章程第二十八条中增加以下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修改后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批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08-026 号,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批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