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08年度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08年度公司在134,000万元人民币总额内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2、根据2008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的情况,公司拟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度内,对具体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一、调整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08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2008年度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方案(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12)。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健康平稳的发展,公司现根据2008年上半年整体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改变股东大会批准的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对象,并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被担保公司 原担保额度 调整额度 调整后额度 1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0 6,000.00 2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0 3,000.00 3 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 15,000.00 -7,000.00 8,000.00 4 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本次新增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下属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吴建国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库尔勒库西工业园区新世纪物流园(二十九团吾瓦新镇) 经营范围:瓦楞纸箱生产、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加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该公司主要负责实施宽幅正面八色彩色塑膜印刷及卷装连片纸塑复合的创新技术,计划新建幅宽分别为2.2米、1.8米三-五层采用冷胶粘合的瓦楞纸箱生产线。目前,幅宽1.8米三-五层的瓦楞纸箱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 三、调整担保额度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度分别实施了2500MM的七层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技改项目的建成,不但大大提升了上述公司技术装备的先进性,更是提高了其生产能力,为缓解上述公司产能迅速扩大后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须进一步加大其向银行融资的能力。 2、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幅宽1.8米三-五层的瓦楞纸箱生产线已安装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为其提供担保将解决该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问题。 3、公司解决上述子公司融资担保问题,能满足其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有利于公司能尽快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4、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增加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担保行为有利于景兴纸业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该事项未违反景兴纸业的公司章程,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内,对2008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是基于对2008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和实际资金需求的综合评估,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在各自新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目前,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生产正常稳定,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且相关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担保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9,58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为99,68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07年12月31日)的比例分别为:57.85%,52.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