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卖出冠福家用股票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冠福家用,股票代码:002102)的发起人股东,持有冠福家用股票5,249,257股,并在2008年1月2日解除限售可以流通,截止2008年4月30日,公司共卖出冠福家用股票1,04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3%。在4月30日前公司接到冠福家用转达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多次提醒,但公司在研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时,误认为减持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规定的相关时点是自然月份,因此5月6日,公司又通过交易系统减持冠福家用的股票310,300股,导致一个月内减持共1,359,557股的冠福家用股票,减持比例达到了1.196%,造成违反上述规定的事实。 由于公司对证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熟悉,尤其对新规定研究不够透彻,从而导致了本次错误,公司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处分。公司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错误,为弥补此次错误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承诺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冠福家用股票。 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