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08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7月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下午(星期五)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现修订为:第三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于召开前十日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表决事项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 现修订为:第十六条 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通知方式。监事会定期会议于召开前十日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临时会议于召开前五日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的自查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无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关于"开展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的自查总结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