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08-1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上市公司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对公司200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进入2007年以来,钛白粉行业处于迅速发展后的调整时期,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供应偏紧、且价格大幅上涨,加之为使生产线尽快达产达标,需要一定的技改投入,造成生产流动资金需要量增加。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公司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便公司利用现有的资源发展生产,使公司尽快走出低谷。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合法。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就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发表如下意见: 1、从总体上看,公司通过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按《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勤勉敬业;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亦按照公司的内控制度,明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公司其他方面内控制度也均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实施,较好地保证了公司运行的依法有序,促进了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由于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引起的内部控制中相脱节的情况,提出了改进完善的措施。 下一步,公司应继续保持已有的良好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并将已制订的各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从而将整个公司的经营水平和制度建设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认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后提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请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五、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刘凝、吕薇、蔡林清、刘钊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