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08-1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86 号文核准,2007年9月21-24日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495,779.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7,104,220.89 元。2007年9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恒德赣验字[2007]第018号《验资报告》。 2007年10月18日公司发出临2007-01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超出募投项目资金37,624,220.8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7年10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948万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14,948万元投向大功率变频调速等特种电机制造自动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第一年6,000万元,第二年为3,998万元,第三年为4,9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大部分产品已有产出并实现了销售。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大功率变频调速等特种电机制造自动化建设项目 2005年 2006年 投资项目达产后 系列产品名称 销量(万千瓦) 数 量(台) 销量(万千瓦) 数量(台) 容量(万千瓦) 数量(台) YV(F)3系列低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电动机 - - 0.80 21 10 200 YPB(F)一般用途变频调速电动机 4.20 1,709 5.79 1,839 10 5,000 YZPB(F)、YZP(F)起重及冶金专用变频调速电动机 6.12 1,363 7.53 1,849 30 5,000 YZR3起重及冶金电动机 - - - - 20 4,000 YZTD塔式起重机用电动机 11.09 7,342 17.92 10,141 30 6,000 YG、YGP辊道电动机 3.98 3,888 2.11 1,838 10 9,000 中型高压电动机 11.42 241 16.70 344 25 500 合 计 36.81 14,543 50.85 16,032 135 29,700 在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已有产出的YPB(F)一般用途变频调速电动机、YZTD塔式起重机用电动机、中型高压电动机订单已超出了公司原有的产能。 为扩大产能,满足订单的需要,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目标,促使公司快速发展,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共计10,060,383.46元,其中用于建筑工程2,615,323.06元,用于购置设备7,445,060.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0,060,383.46元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文智、熊绍保对此次置换进行了专项审核, 出具恒德赣审字[2008]第095号《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以自筹资金10,060,383.46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与贵公司实际投资情况相符。"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于明、张胜出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书》,认为: "经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独立保荐意见: 一、江特电机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8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60万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0,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9.57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87,104,220.89 元。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2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恒德赣验字(2007)第01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14,948万元投向大功率变频调速等特种电机制造自动化项目。 二、我公司关于江特电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1、根据江特电机提供的数据和我们的审慎调查,为扩大产能,满足订单的需要,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目标,2007年年初至2007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共计10,060,383.46元,其中设备购置款(含安装工程) 7,445,060.40元,建筑工程2,615,323.06元。 上述调查结果与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恒德审字[2008]第095号《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所反映的情况一致。 2、江特电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拟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60,383.46元的自筹资金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3、该等置换行为未违反江特电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且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置换行为目的主要为加快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江特电机董事会有关人员在决定本次置换事宜前,与我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 我们认为,江特电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合法合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对上述置换行为,公司独立董事肖华茵、陈伟华、邹晓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2007年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属实,专项说明中载明的自筹资金投入额与实际情况相符。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0,060,383.4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其中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文智、熊绍保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于明、张胜出具的《保荐意见书》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