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08-01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经营楼五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出席本次会议的非股东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200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人,代表股份42,113,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31,458,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回避1人,代表股份10,654,896股。 以上第1、2、3、4、5、6、10、11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08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第7、8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08年1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第9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08年3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魏小江律师出具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