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广会所专字(2008)第0821540031号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08年3月13日出具了广会所审字(2008)第0821540019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经审计的贵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后附情况说明应当与贵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本公司对关联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情况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文蔚 中国 广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火旺 2008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