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雷伊B 公告编号:2008-004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情况: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08年3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的《大公报》。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方大厦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鸿成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合计持有代表股份164,0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1.50%。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 本公司只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故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3、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64,0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8%。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但因公司无法与该所就2007年度审计时间达成一致。公司董事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其提供审计服务的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64,070,000股(其中内资股164,025,000股,外资股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内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4,02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