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 武锅 B 公告编号:2008-013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本公告对涉及交易方简称如下: ●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斯通中国"; ● 阿尔斯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阿尔斯通控股"。 二、交易概述 (1)2008年5月30日阿尔斯通中国签署了《股东贷款意向书》,就本公司通过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银行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最高为捌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达成意向。该意向书没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 (2)2008年5月30日阿尔斯通控股签署了《贷款意向书》,就本公司通过阿尔斯通控股公司获得最高为叁仟伍佰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达成意向,该意向书没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 (3)因本公司为阿尔斯通中国控股的子公司;而阿尔斯通控股持有阿尔斯通中国的股份比例为100%,故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4)因本次交易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公司于2008年6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中国境内银行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和《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阿尔斯通控股公司获得外币贷款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8年5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51,470,000股,是唯一持有本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1%。 法定代表人:布尔布勒先生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6,096.44万美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国字第000816号; 经营范围:在中国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关服务。 (2)阿尔斯通控股公司是一家在法国注册的公司,截止2008年5月31日持有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00%。 法定代表人:Monsieur POUPART-LAFARGE HENRI先生 成立日期:1988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624,125,422.20欧元 经营范围:控股 (3)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的控制关系如下: 100% 51% 阿尔斯通控股 阿尔斯通中国 本公司 (4)阿尔斯通中国、阿尔斯通控股的主要业务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指标: 阿尔斯通中国于1999年1月26日注册成立。现拥有8家控股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49,758,494.00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9,012,657.00元;净利润-156,020,988.00元;净资产为218,732,126.00元。 阿尔斯通控股于1988年7月29日注册成立。现拥有77家控股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345,000,000.00欧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6,908,000,000.00欧元;净利润862,000,000.00欧元;净资产为2,245,000,000.00欧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将通过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银行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最高为捌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其基本条件如下: 借款人: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银行: 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银行 委托人: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 最高为捌亿元人民币 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 期限: 一年(可展期) 用途: 流动资金和新建工厂的人民币付款 (2)本公司将通过阿尔斯通控股公司获得最高为叁仟伍佰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其基本条件如下: 借款人: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 阿尔斯通控股公司 外币贷款额度: 最高为叁仟伍佰万美元(US$35,000,000.00) 利率: 美元伦敦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加上2% 期限: 一年(可展期) 用途: 流动资金和新建厂房的外币付款 条件: 需办理外汇管理局的外债备案登记手续 五、《贷款意向书》的补充说明: (1)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东贷款意向书》中,除前述的交易标的中的基本条件外,并说明有关正式的人民币《股东贷款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行签署。 (2)阿尔斯通控股公司签署的《贷款意向书》中,除前述的交易标的中的基本条件外,并说明有关正式的外币《贷款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行签署。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银行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最高为捌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的目的是解决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和新建工厂的人民币付款。 本公司通过阿尔斯通控股公司获得最高为叁仟伍佰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的目的是解决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和新建厂房的外币付款。 上述两项交易能为本公司带来的利益:1、贷款利率低于当地银行和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相应的贷款利率,能为本公司降低财务成本;2、本公司在目前的财务条件下,可增加公司的融资渠道和优化融资结构。 七、备查文件: 1、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签字稿;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贷款意向书》正式稿。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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