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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股票代码:600030

中信证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后续情况说明


股票代码:600030 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后续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要求和深圳证监局的具体部署,公司于2007年4月下旬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历经自查、公众评议、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于2007年10月30日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详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分别就公司自查过程中以及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完成了该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既定任务。
    整改完成以来,公司仍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工作重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持续的改进,现就前次报告日(2007年10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后续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除继续根据前次整改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外,还通过召开交流会、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1、组织和参加投资者交流会
    公司分别于2007年11月30日、2008年3月19日和2008年6月13日分别于博鳌、北京、香河举办了三次投资者交流会,参会投资者总人数接近400人。
    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各主要业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此外,公司还借国际投资银行(高盛、UBS、德意志银行和JP摩根等机构)举办大型投资者年会等平台,与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日常投资者关系维护
    公司日常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网络平台信息维护等。2007年10月30日以来,接待了来自境内外30余家机构投资者、累计近百人次的来访,每天接听20余次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并对公司网站信息进行不定期更新。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具有全球视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队伍,不断加强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继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加强管理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人和指定联络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信息报告制度,其中,着重加强了关联交易事项的预算管理。
    此外,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2008年4月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带队赴香港,就境外子公司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解决,促其了解和逐步适应国内的监管规则,树立上市公司的规范意识。
    2、修订制度
    目前,公司正在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第四次修订,建立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起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文件,编写并不定期更新《关联人信息库》,从制度上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审批加以明确。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将坚持不懈地做好和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化经营,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树立优秀上市公司的形象。
    三、继续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共涉及60个条款的修订,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已办理完毕工商备案手续。
    2、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行为,2008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3、为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08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规部的议案》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暂行规定》,设立合规部,由该部门履行相应的合规管理职能,以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为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为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公司起草了《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该规范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5、如前所述,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公司正在着手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6、为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起草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明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该制度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不断推出,外部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四、继续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加强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董事的专业知识,在工作和会议中逐步落实各委员会的职能,2007年10月以来的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开会次数
    1          审计委员会        5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发展战略委员会        2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1
    5          提名委员会        1
    上述会议中,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薪资标准、战略发展规划、内部控制报告以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具了专业意见。此外,公司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对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将努力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五、规范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行为
    1、为规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票买卖行为,公司根据股东的持股情况及特点,分别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关于买卖中信证券股票需关注情况的说明》,该说明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各位股东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做了举例说明,以提高股东的关注度。
    2、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买卖行为,公司先后对《中信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稿)在全公司范围内三次征求意见,经2008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正式实施。
    3、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证券从业人员均做出承诺,决不利用从工作中获得的内幕信息买卖任何有价证券,决不擅自对外披露内幕信息等事项。(注:被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股票的情形除外。)经过上述持续改进,公司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今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继续完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自律、创新的目标迈进。

    特此说明。
    2008年7月18日
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人和指定联络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