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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方航空 股票代码:600115

东方航空: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115 编号:临2008-0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刘江波女士召集,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江波女士、监事徐昭先生、王桃英女士、杨洁女士和刘家顺先生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2007年度报告之"监事会报告"),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客观公允的,同意将2007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7年度分配利润预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