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浙江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8-024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增资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照明公司") 2、受资方: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江公司") 3、增资额: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90%:10%共同增资3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经营风险。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余江公司资本金较小,负债率相对较高,原有2000万注册资本已不能适应其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同意由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90%:10%共同对余江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总金额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2700万元,占总投资额90%,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增资300万元,占总投资额10%。增资完成后,余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票数一致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08-022号公告)。 3、增资行为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需经工商局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森洁,注册资本人民币19,212.96万元(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4,976.85万元,目前相关工商手续仍在办理中),经营范围:节能电光源、照明电器、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照明电器、技术以及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和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国际业务、国际贸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森洁,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凤山路127号,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及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钢管杆的生产和销售。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5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国荣,住所地:余江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截止2007年12月31日,余江公司经审计的的总资产是111,522,597.25元,净资产27,149,019.77元 ,2008年营业收入197,287,952.69元,净利润7,326,844.96元。本公司江西基地具体由其承担建设与管理的职责。 四、增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本次对余江公司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货币资金的形式投入。 2、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余江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加快突破公司产能瓶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3、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已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授权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监督下具体办理增资事宜。 五、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照明产业与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密切相关,虽然从之前多年情况看,节能照明产品的年增长均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但不可避免地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对此,余江公司将努力通过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降低成本费用等措施来消减该影响。 2、经营风险。余江公司的财务、市场、技术、环保、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引致其经营风险,继而影响本次增资的回报。对此,公司作为直接间接独资股东,将坚定对余江公司的支持,加强和完善董事会战略决策、并加强对其日常经营的监督,以最大可能地保障和加强余江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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