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8-01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5月20日以传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应出席会议董事1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4名,董事刘伟因公出授权周建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屈广金授权独立董事李源山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吴坚民因公出未能获得会议文件未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抚钢集团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收购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钢集团")持有的抚顺弘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基耐材公司")、厂区环境改造工程固定资产,本次资产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0月31日),抚钢集团本次转让的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7,311,490.09元(其中,弘基耐材公司固定资产23,551,490.09元,厂区环境改造工程固定资产23,760,000.00元)。本公司出资4731.14万元收购抚钢集团持有的上述资产。 董事长赵明远、董事韩玉臣作为关联人均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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