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编号:2008-020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每10股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86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每10股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0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6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8日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5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现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8元(含税),每10股送3.225股(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每10股送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4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225股(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每10股转增3股)。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规定,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或送红股所得,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6元;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4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6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8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0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办法: 1.除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和国富投资公司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送股和转增股份于2008年6月11日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3.本次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8年6月12日。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 份 类 别 变动前股本(万股) 本次送红股 本次转增股本(万股) 本次变动后(万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5,038,310 73,511,493 73,511,493 392,061,296 41.75% 发起人法人股 国家股 国有法人股 245,038,310 73,511,493 73,511,493 392,061,296 41.75% 社会法人股 外资法人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1,921,690 102,576,507 102,576,507 547,074,704 58.25% 人民币普通股 341,921,690 102,576,507 102,576,507 547,074,704 58.25% 三、总股本 586,960,000 176,088,000 176,088,000 939,136,000 100.00% 六、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93913.6万股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445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5-8519078,8511642 传真:0315-8511088,8511006 八、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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