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08-36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08年7月18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1,603.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41,060万股的52.6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数21,603.2万股,同意票21,603.2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本次会议选举鲍德义先生、刁润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王洪利先生(附简历)已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1)选举鲍德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有效票数21,603.2万股,同意票21,603.2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刁润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有效票数21,603.2万股,同意票21,603.2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 附: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洪利先生,1965年出生,工程师,曾任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选抄分厂技术员、工会主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选抄分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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