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8-0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08年3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镇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石刚因公务委托监事会副主席徐基清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期间,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2007年公司依法运作、按规范真实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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