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8-0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采购国产宝马整车的关联交易公告
基于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下属企业重庆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宝盛")、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利丰")、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宝利盛")2008年度拟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采购一定数量的宝马国产整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重庆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25000万元左右宝马国产整车的关联交易 1、交易概述 重庆宝盛预计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25000万元左右的宝马国产整车。 2、关联方介绍 (1)采购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技新城迎宾大道20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 琪 经营范围:BMW品牌轿车销售,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租赁,汽车维修美容,货物进出口,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展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代理机动车辆保险。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宝盛51%股权,重庆思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2)企业名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三嘴子路44号 注册资本:15000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 经营范围:生产宝马汽车及其零部件,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批发零售零部件及车上用品。 股权结构: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控")和宝马(荷兰)控股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车集团")控制金杯汽控90%股权,间接持有华晨宝马45%股权。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交易方式:重庆宝盛提供年度计划,华晨宝马按计划供货。 (3)交易付款、结算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通过该项交易能够使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认为该项交易是必要的,有益的。且该项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世平、汤琪、雷小阳先生予以回避。该交易尚须获得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7、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下属企业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17000万元左右宝马国产整车的关联交易 1、交易概述 合肥宝利丰预计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7000万元左右的宝马国产整车。 2、关联方介绍 (1)采购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机场路9号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 琪 经营范围: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咨询,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宝利丰55%股权,合肥皖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2)销售方华晨宝马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交易方式:华晨宝马提供月度供货指标,并按指标供货。 (3)交易付款、结算方式:银行结算,由华晨宝马在收到合肥宝利丰付款凭证后即发货并开具销货发票。 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通过该项交易能够使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认为该项交易是必要的,有益的。且该项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世平、汤琪、雷小阳先生予以回避。该交易尚须获得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7、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和《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下属企业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3000万元左右宝马国产整车的关联交易 1、交易概述 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计2008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3000万元左右的宝马国产整车。 2、关联方介绍 (1)采购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大厦30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东雳 经营范围: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咨询,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宝利丰55%股权,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2)销售方华晨宝马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交易方式:华晨宝马提供月度供货指标,并按指标供货。 (3)交易付款、结算方式:银行结算,由华晨宝马在收到芜湖宝利盛付款凭证后即发货并开具销货发票。 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通过该项交易能够使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认为该项交易是必要的,有益的。且该项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祁玉民、赵健、吴小安先生同时兼任华晨宝马董事。因此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华晨宝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世平、汤琪、雷小阳先生予以回避。该交易尚须获得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7、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和《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本着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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