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 ST雅砻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之委托,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曹军律师 (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08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相关网站 上刊登了会议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会议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内容。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 道10号金珠大厦六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德银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通知的内容相一致;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股东代表(和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65,143,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 此外,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查验,上述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之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 决,按规定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 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1、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审议了《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前述议案中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为65,143,847股,反对票为0股,弃 权票为0股,同意票占与会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前述7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作了《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被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六、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军 2008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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