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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股票代码:600832

东方明珠:关于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08-01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
    关联人回避及关联交易表决事宜:关联董事薛沛建、黎瑞刚、张大钟、唐丽君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均实行了回避。五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的顺利完成。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鉴于"渔人码头"二期项目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共同投资开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
    1、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系中国第一家文化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2。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旅游、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及媒体广告三大类。公司2006年旅游、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及媒体广告三大类业务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893.02万元、10,234.63万元及25,846.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54%、6.70%、16.93%,三大业务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4.17%;上述三大业务2006年分别实现利润26,643.60万元、7,316.05万元及19,580.2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例分别为37.59%、10.32%及27.62%,三大业务利润合计占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为75.53%。公司目前已确立了以观光旅游和传媒投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和媒体广告)为发展方向。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9.91亿元,截止2006年末,公司总资产61.78亿元,净资产36.3亿 元,品牌价值66亿元,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50家重点大型企业,名列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中国科技上市公司50强,"东方明珠"还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以下简称文广集团)于2001年3月29日经中共上海市委员会以沪委发[2001]111号文批准设立,2001年5月16日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号事证第131000000940号,法定代表人薛沛建,注册资本1亿元,是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企业。
    截至2007年底,文广集团持有文广传媒集团100%股权,而文广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09%股权,通过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22%股权,通过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持有公司0.68%股权;同时,文广集团还通过上海大型活动办公室持有公司1.42%股权,因此,文广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7.41%,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文广集团是以文化广播影视为主业的新闻文化集团,兼营旅游、宾馆、演出、会展等相关产业。文广集团作为全国重要的影视剧生产基地,拥有先进的制作设备、制片理念,多年来拍摄制作了大量优秀的影视剧,在国内外屡获殊荣;同时文广集团还拥有一批高水平的文艺表演团体和丰富的文化娱乐资源。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文广集团直接、间接拥有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合计234家,其中一级单位18家、二级单位146家、三级单位66家、四级单位4家。文广集团2006年末总资产为162.01亿元,净资产98.09亿元,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27亿元,净利润8.49亿元。
    3、"渔人码头"二期项目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由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项目以三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亿元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实施,其中本公司出资5亿元占50%比例,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出资3亿元占30%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占20%比例。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预计总投资169,50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0,000万元,银行贷款50,000万元。银行贷款部分由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和本公司按投资比例分别担保,故本公司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3、关联交易时间:担保有效期随本项目开发进度一致。
    4、合同生效条件:担保合同生效日期。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集文化、旅游、房地产开发为一身,是提升公司形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并且本项目充分发挥了公司文化旅游产业运作优势、文广集团文化传媒优势及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优势。
    本公司为"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旨在使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4月26日
东方明珠 编号:临2008-01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
    关联人回避及关联交易表决事宜:关联董事薛沛建、黎瑞刚、张大钟、唐丽君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均实行了回避。五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的顺利完成。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鉴于"渔人码头"二期项目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共同投资开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
    1、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系中国第一家文化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2。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旅游、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及媒体广告三大类。公司2006年旅游、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及媒体广告三大类业务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893.02万元、10,234.63万元及25,846.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54%、6.70%、16.93%,三大业务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4.17%;上述三大业务2006年分别实现利润26,643.60万元、7,316.05万元及19,580.2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例分别为37.59%、10.32%及27.62%,三大业务利润合计占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为75.53%。公司目前已确立了以观光旅游和传媒投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和媒体广告)为发展方向。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9.91亿元,截止2006年末,公司总资产61.78亿元,净资产36.3亿 元,品牌价值66亿元,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50家重点大型企业,名列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中国科技上市公司50强,"东方明珠"还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