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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博瑞传播 股票代码:600880

博瑞传播: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08-023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控股子公司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商报社修订了《成都商报社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因成都商报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孙旭军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修订后的发行投递代理协议有利于增强公司发行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壮大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发行队伍,稳定发行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发行投递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商报社按照"公平、公正、互利"的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修订了《成都商报社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
    1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拥有93.1%权益之控股子公司。 
    成都商报社系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9名董事到会,其中关联方董事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孙旭军先生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聂震宁先生、郑培敏先生、罗孝银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根据上述代理协议,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代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收入预计将达3000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87号,其法定代表人为吕公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万元,主要从事发行投递业务,2007年末净资产为8587.23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2682.92万元。本公司拥有其93.1%权益。
    成都商报社持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5%股权,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陈舒平,注册地址为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159号。成都商报社开办的报纸为《成都商报》。《成都商报》于1994年创刊,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大型综合性城市日报,国内统一刊号CN51-0073。《成都商报》日均发行量约为60万份,是西南地区发行量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报纸。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独家代理《成都商报》的征订和零售的发行投递业务。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代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业务收入分别为5102.25万元、5027.64万元和6315.21万元,预计本年度代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业务收入不会低于去年同期。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协议中"五、结算" 
    1、乙方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代甲方收取报款,甲方根据以下标准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征订报每份报纸的代理费为人民币0.30元/份。
    (2)零售报每份报纸的代理费为0.29元/份。
    (3)自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以甲方年度日均32个版面为基数进行核算,年终根据当年的实际版面数量,对前述(1)、(2)项之代理费进行上浮或下调确定本年度的结算价格,调整结算金额。具体调整办法为:每增加或减少2个版面,发行代理费上浮或下调0.005元;每增加或减少4个版面,上浮或下调0.01元,依此类推;增减幅度达不到2个版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4)若以后报纸代理发行的市场价格有变动,双方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协商调整结算价格。
    修订为:
    1、乙方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代甲方收取报款,甲方根据以下标准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 从08年7月2日起,征订的每份报纸代理费为人民币0.515元/日,08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征订的报纸代理费为0.30元/份。
    (2)零售报每份报纸的代理费为0.58元/日。
    若以后甲方报纸的市场销售价格(含征订报及零售报)有变动,双方可自该价格变动之日起,根据甲方报纸的市场销售价格变动的比例,相应上浮或下调前述(1)、(2)项代理费。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我国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成都商报》的发行成本不断上升,制约了《成都商报》的正常发行,对《成都商报》的运作也产生了不利影响。鉴于此情况,成都商报社决定报纸的征订和零售价格于2008年7月1日起全面上调;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壮大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发行队伍,稳定发行渠道,提升《成都商报》的发行质量及服务水平,双方同意修订《成都商报社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本次协议修订是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市场定价原则。 
    六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发行投递代理协议的修订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的,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确保公司发行业务的稳定增长,不会对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成都商报社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 
    2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  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7日
薅┝恕冻啥忌瘫ㄉ缬氤啥忌瘫ǚ⑿型兜莨愀嬗邢薰竟赜?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
    1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拥有93.1%权益之控股子公司。 
    成都商报社系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9名董事到会,其中关联方董事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孙旭军先生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聂震宁先生、郑培敏先生、罗孝银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根据上述代理协议,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代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收入预计将达3000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