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08-012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2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数量187,309,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2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资产核销、处置、减值及担保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07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股权置换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新疆源泰铝业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产的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 126,803,305.8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80,330.59 元,加上以前年度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结转的期初未分配利润197,743,873.28元,减2007年公司已实施对股东分配113,759,064.28元, 2007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107,784.30元。公司决定:以2007年末总股本298,058,6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14,902,934.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3,204,850.10元结转至下年度。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2007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即27万元)整。若公司2008年中期财务报告需要审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即13.5万元)整。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审议通过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4、审议通过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计划安排,决定在11家银行办理2008年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在200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刘杰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到会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309,2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开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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