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ST宝龙 编号:临2008-030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送达的《石首市公安局 调取证据通知书》(石公经字第200809号) 原文: " 致 广州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调取你处与我局正在侦查的合同诈骗案有关的下列证据:⑴贵公司与湖北阳源科技发生资金往来的相关财务凭证具体去向,⑵贵公司与湖北阳源科技关于重组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 公司按《石首市公安局 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积极配合,整理相关资料。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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