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要求和山西证监局《关于开展山 西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具体部署,公司在2007 年4 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先后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 三个阶段等相关工作。相关的整改报告于2007 年10 月31 日公布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近期,根据《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责成公司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上述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 果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整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目前的整改情况 1、关于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中 通过相关条款对独立董事制度作了管理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于2008 年4 月25 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为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规则》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 公司在2008 年5 月20 日完成第三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 立即筹备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事宜。公司现已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组成人员,拟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完成了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组建工作,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塔山煤系高岭土项目和同家梁主立井提 升能力及筛选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不符合计划进度。 塔山煤系高岭岩深加工厂项目至截止日正在筹建中,募集后承诺 投资26,313.6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26,313.63 万元,由于项目选址及审批等原因,该项目于2007 年9 月 开始启动,本公司2007 年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资,暂未使用募集资金。 同家梁矿主立井提升能力及筛选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预计在2006 年11 月投产”,募集后承诺投资2,870 万元。经 日常的技术改造,同家梁矿主立井提升能力及筛选系统技术改造已达 到预计目标,未单独核算该项,也未使用募集资金。 4、关于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高管和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 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公司积极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山西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董、监事培训,并以发文形式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学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公司给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派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编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手册》等各 种学习手册,督促其强化股东权益意识、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学习意 识、参与知情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对公司高管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其规 3 范运作的意识,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5、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设有电话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 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公司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互动, 就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它事项进行沟通,介绍公司情况、 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 司定期汇总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本次自查发现的新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新问题。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