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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投新集 股票代码:601918

国投新集: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08-008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有1项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第八项议案《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会议新增1项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投煤炭公司(持有本公司43.38%股份)于2008年4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关于改聘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合肥市元一希尔顿酒店二楼元和厅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4月2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投煤炭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改聘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提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08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进行了补充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1,406,898股,占公司总股本1,850,387,000股的81.1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长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投煤炭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亦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3,019,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3,019,898股,反对1,498,387,00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本项议案未获得通过。
    9、《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改聘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501,406,8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出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